【代表建议办理】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3-09-28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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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复类别:C

                         是否公开:是

     

     天长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陶洁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消费行业会员充值卡监管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监管相关制度,加强监管部门分工协作的建议

    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有关规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规模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其他发卡企业向其工商登记注册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商务部有专门的备案平台和备案流程。目前,作为营销手段,社会上一些从事零售业、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个体工商户,自行办理各类预付卡,该类经营者因规模小、财务不健全、监管难度大,经咨询上级主管部门,全省和滁州市各县市区均未开展此类单用途预付卡备案工作。目前,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规模发卡企业因办理过正规的备案手续,管理比较规范,出现预付卡违约、跑路的主要为此类小型办卡企业。此类违规办卡问题监管由市场、商务、公安、法院、宣传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关于严格发卡主体资质监管,加强日常监管的建议

    消费者因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对于预付卡纠纷类的投诉,包括电话、现场投诉、网络、来函投诉等信息予以公示。对在我市范围内办理预付充值消费业务的商户,将其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在日常检查中加大监管频次与力度,对不兑现承诺卷款跑路的经营者,将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提请广大消费者注意。

    三、关于加强信用约束监管,强化惩治力度的建议

    天长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天长市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打通消费维权的事后救济和事先预防环节,加强信用监管,助推信用体系建设,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强化社会组织、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促使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推动消费纠纷的源头治理,进一步构建消费维权的社会共治格局,打响“放心消费在天长”品牌,努力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加强执法打击,震慑违法行为。对于发现商家存在非法转移或挪用预付款等其他问题,可能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经济案件程序规定》依法予以办理,联合整治在生活服务领域的预付卡诈骗乱象,积极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法院严厉惩治诈骗犯罪,对于利用付费卡、充值卡涉嫌犯罪的诈骗行为,一律科以重典。今年以来,判处此类犯罪11人。严格追缴欺诈所得,开展专项行动,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让欺诈行为成为“过街老鼠”。

    四、关于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宣传,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建议

    市场监管部门每年按照月度、季度及315期间在微信公众号、服务号、相关媒体或主流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的门户网站进行定期发布消费投诉典型案例、热点分析和消费状况调查、提示警示等信息。市融媒体中心精心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精办栏目。总编室统筹中心所属的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新媒体、户外大屏等各权威媒体平台开辟专题专栏,以爱天长APP、天长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为载体,推出系列报道,充分解读与会员充值卡发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对消费者提示消费风险,加强警示教育,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预付卡,增强理性消费理念,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过一段时间的广泛宣传和大力探索,中心在宣传加强消费行业会员充值卡取得了积极成效,据不完全统计,中心目前已开设了《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安全消费在行动》等3个宣传专栏,组织骨干编辑、记者采制了相关报道50余篇,开展加强会员充值卡监管的宣传活动,加强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会员充值卡存在的隐患,提高风险识别能力,理性消费。市法院加大宣传力度,选取典型案例,制作展版3块、微视频1部,案件报道3篇,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劝导社会公众理性消费、谨慎消费。积极开展“普法夜市”、法律“六进”、公众开放日等活动,提醒社会公众谨防消费欺诈、消费“陷阱”。

    五、关于建立快速受理平台,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建议

    一是12315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安排专人24值守,随时接受消费者投诉举报,五个工作日内办结。二是来人来信投诉举报:设立专门接待室接受消费者投诉,当场联系商家组织面对面调解。三是网络投诉举报:依托12315网络平台通过手机小程序进行网上投诉渠道,二个工作日内处理。

    今后,有关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努力构建备案、监管、执法、宣传的长效工作机制,更好地落实建议举措,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2023823

     

    联系人:葛付兵  联系电话:7770630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人选工委。            

    天长市商务局             2023823日印

                     共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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